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3日讯 证监会网站今日披露了关于同意武汉港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迪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会同意港迪技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港迪技术拟在创业板募资65,603.87万元,用于港迪技术生产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港迪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港迪智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全国销服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港迪技术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是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凤伟俊、张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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